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各市(区)司法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让法治成为泰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二、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
(四)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
(五)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法治泰州建设的新进展新成绩;
(六)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知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二)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等主题,在全市大中小学广泛开展参与度高、仪式感强的宪法宣传实践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晨读、升旗仪式、主题班会、道法课堂、社团活动和黑板报等内容。动员有条件的在泰高校组建“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宪法意识。
(三)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普法直通车”专项普法行动,强化“法企同行”品牌建设,找准执法普法工作服务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大涉企普法服务多元供给,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全要素链条保障。发挥律师宪法宣讲团作用,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通过线上宣讲、线下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企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作用。
(四)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持续深化普法惠农品牌,开展“情暖三农 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紧贴农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和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及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N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行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提供一次针对性法治培训,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焦点问题,重点加强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五)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发挥社区“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队伍作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线上线下宣讲宪法、提供法律咨询,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等,深入社区宣传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六)开展宪法进网络活动。组织网络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讲解涉及宪法的基本内容、重点知识、重大意义、重要价值,讲好宪法故事、展现宪法魅力。组织开展网络法治宣传优秀案例推选,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七)开展宪法主题公益广告活动。依托各级各地报刊、广播、电视、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以及公交移动屏、户外电子显示屏、楼道LED屏等,开展宪法宣传“万屏联播”“万点联动”。突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楼宇电梯等人流聚集重点区域,集中展播优秀“宪法公益广告”和“江苏省非遗法治文化作品”,推动形成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矩阵集中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相关资源可在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江苏党建网、江苏司法行政在线、“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泰州智慧普法平台上免费下载使用。
(八)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泰州市地方性法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泰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注重发挥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在遵守地方性法规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提高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释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市司法局法宣处。联系人:季翁,电话:86197883;邮箱:sfjpufa@126.com。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