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司法局、法宣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提高农民工法治素养,大力营造学法律、护稳定、促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苏司电〔2024〕2号)部署要求,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法惠民护稳定 共创共享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24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重点内容,围绕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等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热点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普法宣传:
(一)重点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行政复议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刑法修正案(十二)、民事诉讼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新修订的内容,帮助广大农民工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规定,了解熟悉依法维权的途径。
(二)重点宣传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广泛宣传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产权保护、合同关系等相关内容,引导农民工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大力宣传民法典包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神,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攀比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三)重点宣传与安全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落实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要求,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等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消除侥幸心理,规范操作技能,不断强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涉黑涉恶、侵害弱势群体、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重点宣传泰州市地方性法规。突出宣传《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泰州市消防条例》《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工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提升运用地方性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活动形式
注重线下送法与线上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回城的重要节点,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农民工家庭,收集梳理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开展法律帮扶,深入浅出讲解土地流转、劳动务工、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规定,提供家事纠纷调解、婚姻家庭关系指导等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解决涉法难题。将农民工普法宣传融入庙会、赶集、灯会、游园会等地方特色节庆活动,通过法治趣味答题、送法治春联、猜法治灯谜等形式,在寓教于乐中提升农民工依法依规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法治意识。
2.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针对留企过年的农民工,依托职工之家、企业大礼堂、法律工作室等载体,通过案例图片展、普法大讲堂、播放法治电影等灵活生动的形式,图文并茂阐释法言法语,提高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涉农民工典型案例收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倡导行政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件处置,宣讲与农民工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法治体检”“送法入企”等活动,帮助企业梳理分析在用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工,促进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3.开展普法宣传进融媒活动。以泰州普法网、法治泰州微信公众号等为中心,辐射链接广播、电视、报纸等线下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线上平台,设立“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专栏专题,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知识。在企业园区、项目工地、车站码头等农民工集聚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屏、移动电视、公告栏等,展播普法动漫、公益广告、微视频,张贴法治标语、横幅,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宣传态势。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实现新提升的重要载体,精心部署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有实招、见实效。要将“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与“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春风行动”等活动有机融合,细化方案、高效推进,擦亮品牌。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注重整合劳动监察、涉农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农民工学法的引导帮扶,形成农民工普法宣传的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和新媒体作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动态及成效,为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典型引领,深入挖掘推广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示范带动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整体推进、持续深入。
请于2月26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及成效经验反馈市法宣办,邮箱:sfjpufa@126.com。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4日
【泰法宣办〔2024〕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