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近日,兴化市昭阳街道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辖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
一是广泛动员,紧紧依靠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的义务,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根据各自分工,与其他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学校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三是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会同公安、监察和民政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有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对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是明确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定义,重点突出对扫黑除恶涉及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强迫交易、故意毁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九类对象的巡查,社区矫正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措施;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刑满释放后,会同落实安置帮教等措施,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根据法律规定,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过程中,应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